碳中和概念火热,相关产业投资成为资本追逐新贵,新能源热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风口上,如果顺势而为。顺利开发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并使持有项目本身的公司主体规范生产经营,是各个业主单位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如何在光伏项目投资过程中,合法合规,不碰红线,是各公司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关注的重中之重。
在当前新能源开发过程中,自主开发和收购项目是公司选择主要方式。收购项目当前主流做法的股权收购,此时,为敏感的红线是项目开发的投机行为,即倒卖“路条”,提请注意:当前,光伏项目倒卖“路条”是国家能源局命令禁止的行为。
安徽机组lcu柜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
安徽机组lcu柜的路条是政府备案文件中很为关键的前期文件,转让项目的政府备案文件即业内所熟知的转让”路条”。早在2014年10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专门出文下发《关于规范安徽机组lcu柜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77号)明确定义了“安徽机组lcu柜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即倒卖“路条”。关一安徽机组lcu柜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477号文做了奶下小点规定。
第壹、申请安徽机组lcu柜项目备案的企业应以自己为主(作为控股方)投资开发为目的。
第二、企业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
第四,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投产之前,不得擅自转计给其他投资主体。
第五、项目实施中,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重新办理备案手续该项条文对安徽机组lcu柜开发做了明确定义,即“以自己为主(作为控股方)投资开发”。同时,也对安徽机组lcu柜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进行了列举,并且,为了规范安徽机组lcu柜投资开发秩序,对触碰红线的企业,实行负面清单制度。